2007年12月2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小事不能忍 惹祸悔已迟
李艳芬 林珑

  12月17日,玉环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。
  5月30日,工友程某因认为陈某插手他与工头的纠纷而谩骂陈某,甚至说“如果我有枪,就开枪打死你。”陈某无法忍受,就拿来菜刀追上程某连砍数刀。案发后,陈某投案自首,并向程某赔偿了91000元。经法医鉴定,程某伤势已构成重伤。